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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中社5月8日讯,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发行人泰禾集团作出通报批评等自律处分,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一是未按期披露2021年三季度财务报表、2022年一季度财务报表。二是未及时披露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事项。三是未披露违约处置进展公告。同时,泰禾集团存在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属于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的情形。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对泰禾集团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对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黄其森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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