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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少年模式”拟全面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本报北京8月3日电 记者张亚雄3日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网信办”)了解到,为进一步提升模式效能,立足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新形势新要求,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将全面升级“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推动模式覆盖范围由App扩大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商店,实现软硬件三方联动,方便用户一键进入模式,为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
据国家网信办介绍,近年来,国家网信办指导网站平台持续推进青少年模式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功能设置,丰富适龄内容。模式自上线以来,普及率稳步提升,在帮助未成年人减少网络沉迷和不良信息影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指南》规定了各类移动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以下简称“应用程序”)、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分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应用程序分发平台”)的未成年人模式应满足的基本要求、功能要求和管理要求,适用于移动智能终端提供者、应用程序提供者以及应用程序分发平台提供者等相关主体开展未成年人模式的研发和应用。
《指南》要求,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未成年人模式入口、未成年人模式退出等内容。从未成年人模式退出时,需要家长进行验证同意。同时,移动智能终端应为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用户提供差异化使用时长管理服务。此外,移动智能终端应具备防绕过功能。移动智能终端应在家长验证并确认后才能执行退出未成年人模式或恢复出厂设置等操作。
《指南》要求,在未成年人模式下,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为未成年人提供分龄内容服务,并打造专属内容池。鼓励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根据分龄要求对未成年人专属内容池中的内容进行适龄推荐标注。
《指南》强调,由于未成年人的视觉、听觉等生理和心理尚未发育成熟,鼓励移动智能终端利用技术手段降低或消除未成年人在使用移动智能终端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害。移动智能终端应提供未成年人用户紧急向关联的家长用户终端发送位置和进行呼叫的服务。
同时,儿童智能手表、早教机、智能音箱等儿童智能设备,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可穿戴设备在为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时,应遵守相关条款,确保信息内容安全可控。现有应用程序中的青少年模式,应在移动智能终端普通模式下予以保留,并按照《指南》有关要求进行升级改造,为未成年人在普通模式下使用现有应用程序提供安全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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